Friday, March 21, 2008

西方世界中的愛:愛,有道理可言嗎?

在Time雜誌看到兩篇關於愛的文章,想說一面讀呢,一面翻出來給大家看看,讓我們一起學習。這兩篇文章,第一篇叫做Crazy Love(瘋狂愛戀),第二篇叫做The Science of Love: Why We Love(愛的科學:我們為何而愛)。(此外我問了一下一位西方學者朋友,他說可以讀Allan Bloom裡面引用很多其他學者的材料)。

第一篇文章是哈佛大學心理系教授Steven Pinker寫的,內容說到:愛是非理性的,會讓人瘋狂,但是在愛之中是否有個原則可循呢?Time雜誌的這篇文章說,在這個人性研究仍然是一種禁忌的年代,愛被學者們當作是一種社會建構出來的東西,認為是Hallmark卡片和好萊塢電影裡面寫出的腳本,讓人想要fall in love。但是經歷過愛的人都知道,根本不是這麼回事。當你真的愛起來的時候,那種瘋狂的感覺,根本不是社會建構理論可以解釋的。

浪漫愛呢,跟原始欲望以及承諾是不一樣的(三者加起來才會是長久的愛)。當你愛上一個人的時候,感覺就像嗑藥,你會理想化對方、情緒高低擺盪、失眠、厭食,並且很強烈地需要對方有回饋。腦內化學物質改變:睪丸素上升使人產生性欲,而垂體後葉荷爾蒙及催產素上升則會讓人產生想要伴隨對方的感覺(媽呀,怎麼這麼科學,卻又很對)。而一種浪漫及激情的感覺呢,則是被多巴胺系統控制,而產生一種如同強迫症般上癮的感覺。

所以呢,人基本上會根據彼此的desirability來配對,就是說對彼此有相等欲望的配偶就會在一起。這樣說好像很簡單,好像就可以找到最適合的配偶,但是實際上,現實生活裡面發生的情況是,你不可能去找到一最好的,只可能依照現在能力找到一個相近的。所以,所謂的愛情邏輯,最後往往不是跟最適合的,而是跟在現實狀況中,身邊最好的,而且要雙方都願意定下來的情況下,才會有互許承諾的情形發生。

所以假如你的心裡面,還是想著將來可能會遇到更好的伴侶的話,那麼現階段這個關係就會是一種愚蠢的浪費。所以究竟我們應該怎麼去知道,眼前這個伴侶就是我們會一直跟著走下去的呢?Time雜誌給的答案是:千萬不要選那個一開始跟你在一起時,是經過理性思考分析的。找一個愛上你是因為你是你,而且情緒上無法自拔的人(記得那時在舊金山有個亞裔諮商師形容得很好,你可以問自己,do you feel sparkle when you think about this person?)。所以你也可以仔細觀察這個人,他跟你在一起時,是不是也有無法控制的情緒出現,若是,表示他是真的愛上你了。

經濟學家Robert Frank說:social life基本上就是一連串的妥協、威脅以及講價還價。在這一連串的遊戲當中,有時候是必須要犧牲你自己的利益以及控制的。接著Time雜誌道出了愛情的黑暗面,也就是說,承諾與威脅是相伴而生的。所以當一個男人感到將被拋棄的危險時,他很有可能去威脅他的愛人或妻子。所以西方文學家說,若要讀我們為了愛做了甚麼,請見謀殺版。

第二篇我稍微看了一下,更深入解釋了更多關於愛情的問題,我分在下一篇貼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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