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第N百次我把鑰匙放在門上,忘記拿進來。想到我在Esther家時的可笑鏡頭,雖然被警告不
要把東西放在容易被刮傷的桌面,還是不自覺的把東西放上去,於是Esther只好不斷地警告我,形成一個小狗被電擊的制約畫面。記得以前快要結婚的時候,男朋友會笑我,哪天走到路上發現小孩子不見了,可能都不知道,可能要跟Lost and Found櫃檯人員打好關係才行。嗯,總之呢,寡人有疾。目前繼續我的投履歷之旅,如果有人有適合我的工作,也請轉寄給我(想做跟心理(包括心理治療、非政府組織、研究、女性議題或跨文化婚姻)、出版(包括編輯、行銷企劃或網站經營)、英文(包括教學、翻譯或招待外賓)等相關的行業)。不過我真的不想再承攬大活動了,就算是國際會議,也只想參加不想當舉辦的人了,因為真的很累。還有我個性太迷糊又喜歡思考多過於社交,因此不適合到像立法院之類的地方當說客,或者跟新聞媒體的大哥大姊們一起抽絲剝繭挖掘事情的真相。就這樣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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